“星期狗”,是许多养宠人最不想面对的噩梦。满怀欢喜接回家的毛孩子,没过几天就生病甚至死亡,不仅损失了钱财,更让人心碎。
遇到这种情况,商家往往以“离店概不负责”或“买家饲养不当”为由推脱。那么,买到生病的宠物,责任到底如何认定?后续的医疗费和安葬费能赔吗?
案情简介:
七天之痛,新宠确诊犬瘟离世
2021年1月17日,冯某某以 2360元 的价格从陈某某处购买了一只可爱的松狮犬。然而,这份喜悦仅仅持续了几天。
01
1月21日(购买后第4天)
冯某某发现小狗眼睛发红、有血丝,状态不佳,随即联系了卖家陈某某。
02
1月24日(购买后第7天)
图片
小狗被宠物医院确诊感染了犬瘟热(一种高致死率的烈性传染病)。
后续治疗: 冯某某立即将小狗送医治疗,但病情恶化。
03
2月3日
小狗因病救治无效死亡,冯某某将其进行了火化安葬。
冯某某认为,卖家出售病狗存在违约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退还购犬款,并赔偿医疗费、安葬费等各项损失。
争议焦点:
责任在谁?赔偿范围是多少?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 狗狗生病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饲养不当”?
卖家陈某某作为经营者,是否交付了符合健康标准的宠物?由于宠物是活体,且犬瘟热有潜伏期,如何确定狗狗在交付时就已携带病毒?
2. 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除了退还买狗的钱,买家主张的高额医疗费和安葬费是否属于合理的赔偿范围?
法院判决:
卖家违约,赔偿8291元
案件分析:
法律如何保护“铲屎官”?
1、活体宠物的“合理检验期”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卖家质量问题。对于普通商品,可能当场就能验货;但对于活体宠物,病毒潜伏期长,普通消费者无法当场通过肉眼判断健康。
本案: 法院结合犬瘟热的潜伏期和发病规律,认定10天左右为合理检验期。只要在合理期限内确诊,且能证明疾病具有潜伏性,卖家就难辞其咎。
2、举证责任倒置的倾向
在宠物交易中,卖家通常具备更专业的知识。本案中,卖家无法提供狗狗的健康证明,也无法证明双方就“售后体检”达成一致。
本案: 作为专业卖家,有义务保证出售宠物的健康。如果无法证明交付时宠物是健康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情感价值与生命尊重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提到:“松狮犬并非物件,而是与人类共处的、具有生命的实体”。
本案: 这一认定非常人性化。法院认可了买家为救治宠物支出的医疗费和安葬费,这不仅是对财产权的保护,更是对生命尊重的体现,以及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
律师提醒:
买宠避坑指南
对买家而言: 购买宠物时,务必索要并保存健康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等;交付后短期内发现异常,应及时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费用票据,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卖家,避免因超过合理期限而丧失维权机会。
对卖家而言: 应当诚信经营,交付前主动提供健康检测证明,明确约定售后检验期限及责任划分,避免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来源:(2021)渝05民终1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