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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 第8篇 想退货又想退款:三条被法院认可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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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全链条100案裁判规则」系列,从研发、生产、销售、回收等全链条真实裁判案例中,提炼可复用的裁判规则,供企业合规与法律实务交流参考。本系列共 25 篇,本文为第 08 篇。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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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件案子归纳出解除合同、退货退款与产品召回的三条路径,以及买方必须提前做好的四件事。

三条被认可的路径

第一类,批次性、普遍性缺陷。 再审判决明确:产品召回制度中因产品缺陷导致的普遍危险,并不以现实损害发生为前提,为避免损害再次发生与扩大,判令返还货款、领取召回电池,符合召回制度本意。第二类,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电池作为核心零部件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整车面临普遍召回风险时,构成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三类,质保期内的持续违约。 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且经鉴定确认不合格的,不适用「逾期未提异议即视为合格」的规则。

判项长什么样

法院多采取「双向返还」:卖方返还货款、买方退还电池,货物由卖方自行取回并承担运费,已毁损部分从返还数量中扣除。也有案件按合同索赔条款或《供应商售后服务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赔偿;还有案件以「短期内接连两起起火、买方出于公共安全目的召回具有正当性」为由,解除四份合同并返还货款三百余万元。

买方赢下来的共同点

出事之后先把证据链做扎实——报消防、做鉴定、通知对方到场、保留召回电池作为检材。反过来,拿不到全额退款或者赔偿的买方,恰恰因为未通知对方参与事故调查、单方委托鉴定、不同意从召回电池中选取检材,被认定举证不能或者妨碍鉴定。至于鉴定费、运费、仓储费能否获支持,取决于是否与违约直接关联、是否有票据支撑。

召回要做对六件事

一、定范围。 明确批次、型号与流向,不要「全面召回」了却说不清圈了哪些货。二、发通知。 同时通知直接相对方与已知的下游。三、留记录。 召回通知、召回数量、召回费用、对第三方的赔付凭证,逐项归档。四、保检材。 未销毁的被召回电池是后续鉴定的关键,销毁前先完成鉴定。五、走合规渠道。 退役动力电池应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移交,不得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六、算清账。 相关费用要与违约有直接关联并有票据支撑,否则很难获支持。

四件事,两条红线

四件事:发现批次性缺陷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要求其到场共同取样;召回全过程完整留痕(通知、数量、费用、对第三方的赔付凭证);不处分检材,销毁前先完成鉴定;解约以书面解除函写明解除依据与生效日期。两条红线:召回、退货的退役动力电池应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移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

本篇裁判规则索引

规则

规则标题

案号

审理法院

45

退货、事故、鉴定三样凑齐,法院才敢判取回

(2024)辽0303民初64号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46

六次火灾加鉴定不合格,退货退款一并支持

(2023)粤1973民初20408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47

电池缺陷导致整车召回,不需要先出事故

(2020)鲁13民再157号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48

三次机会都没抓住,反诉索赔只能落空

(2020)粤03民终8156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9

四次自燃还拒不到场,不利后果由生产者承担

(2019)鲁1321民初5729号

沂南县人民法院

50

防爆泄压阀打不开,不符合国标就得退钱

(2020)豫0811民初254号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51

异议超期又拒绝鉴定,那就付款提货

(2019)京0105民初7691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2

容量衰减超15%,换过的要付钱、没换的继续换

(2018)鲁1391民初761号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3

三个月连烧两次,解除合同退款三百余万

(2019)辽0303民初1390号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54

质保期内不合格,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2018)鲁1691民初1147号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匿名化与发布说明】本篇依据公开渠道的生效裁判文书撰写,法院名称与案号作为公开信息予以保留,当事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自然人用「某姓」指代,公司与其他组织用行业化代称)。文中裁判规则系依裁判理由整理,仅供行业研究、风险提示与合规参考之用,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得用于对当事人的评价或传播。

──── ✦  ———

本系列 25 篇目录

第 01 篇 电池「虚标」之争:谁主张,谁举证

第 02 篇 合同没写质量标准,法院按什么判

第 03 篇 错过一个异议期,再好的质量证据也白搭

第 04 篇 检测报告都拿到了,为什么还是会输

第 05 篇 「电池有问题所以我不付款」,法院认不认

第 06 篇 货交给中间人,钱到底该找谁要

第 07 篇 没有签收单,货就像没发过

第 08 篇 想退货又想退款:三条被法院认可的路

第 09 篇 违约金怎么约定,才要得回来

第 10 篇 电池起火:缺陷和因果关系由谁举证

第 11 篇 仓库、店铺、快递屋:起火后的赔偿账怎么算

第 12 篇 烧掉的那块电池,怎么证明是你生产的

第 13 篇 先赔的那一方,之后向谁追

第 14 篇 保险公司赔完之后,钱该向谁要

第 15 篇 同一权利人的十场专利战:二胜八负说明什么

第 16 篇 不在鉴定名册里的检测结论,法院认不认

第 17 篇 国内首起动力电池专利案:判赔2430万

第 18 篇 偷一块动力电池,值多少年刑期

第 19 篇 隔夜酒驾跑营运,量刑怎么裁量

第 20 篇 「累计三次违章就开除」,这条规矩站得住吗

第 21 篇 高管另开公司做同类业务,算不算抢走了公司的机会

第 22 篇 公积金贷款批不下来,合同就自动解除吗

第 23 篇 锂电池当成「配件」运输,出了事谁承担

第 24 篇 包工头、临时工与农机:作业受伤了找谁赔

第 25 篇 一级伤残的护理费与精神抚慰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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