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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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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申奇  来源:  阅读:

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有夫妻因为购置房产或其它目的,走假离婚路线以期达成隐藏目的的行为。但是往往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这里丁律谈一谈假如出现假离婚变真离婚后,能否请求确认离婚登记无效,能否请求重新分割提供财产的问题。

婚姻登记本身即具有人身属性,在法律上实际并不存在真假离婚之分。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限制情形,自登记完成之时,双方的婚姻关系便得到缔结或者解除,所以假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是不可恢复的,即便有证据证明双方当时真的是“假离婚”,也不能改变结果。但是婚姻财产却是适用民法典的约定,如果确实“离婚”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重新请求分割夫妻的财产,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前提——即当事人必须要证明双方当时确实是假离婚的这个前提条件,如果有关于跟对方之间假离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者是其他证据,比如私下签署的声明等等。有直接证据固然有利,如果缺乏证据的话,法院裁判的时候,大多会从以下三方面来审查,借以核实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是否属于假离婚的虚假意思表示。


一、是否存在以解除婚姻关系作为手段行为,而达到某种目的的客观事实。

最常见的几种情形: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或者是想把二套变成首套,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或者是为了规避债务逃避执行,或者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迁户口到特定学区等目的。

二、双方离婚以后,双方或者家庭成员是否仍然一起共同生活。

例如日常生活交流安排,接送小孩,生活聊天记录,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缴纳的物业水电费等等。这些日常生活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层面上的判断因素。

三、双方离婚以后,有否通过某一方名下的财产,去为对方或者为双方共同的经营事业进行投资或担保。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以虚假意思表示来确认离婚财产的约定无效而重新进行分割财产。在实践中,假离婚的双方可能不会将财产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列明,这时候假戏真做的话,另有一种解决路径,即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以对方在离婚时隐匿、转移财产为由,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丁律为大家介绍假离婚之后确认离婚无效,以及重新分割财产的内容。如有婚姻家事类方面的疑问,可及时联系咨询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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