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溧阳市老年大学的校园里洋溢着浓厚的学习氛围,常明所傅丽律师受邀来到这里,为老年大学的学员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民法典》中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精彩宣讲活动。活动伊始,傅丽律师以亲切和蔼的语气开场,拉近了与学员们的距离。她首先指出,老年人在家庭、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权益不容忽视。《民法典》作为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老年人的权益给予了全方位的保障。随后,傅丽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中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条款。
此外,傅丽律师还关注到了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精神需求。她提到,《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老年人有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
宣讲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傅丽律师的讲解生动形象、深入浅出,赢得了学员们阵阵热烈的掌声。活动结束后,许多学员还意犹未尽,纷纷围住傅丽律师,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她耐心地一一解答,为大家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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