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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护航 | 常明律师参加“我助妇儿康”系列活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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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项目是回应妇女儿童需求的一项民生工程,由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和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主办,9月25日,常明所林艳、陶晶晶律师作为该项目讲师走进社渚中学,为该校学生开展“双护”课堂。
林艳律师向学生们讲解法律的定义、作用以及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陶晶晶律师向大家阐述了:校园暴力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它可能表现为言语侮辱、身体伤害、勒索钱财等形式。这种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还可能导致其心理创伤和学业受到影响。对于校园暴力,我们必须坚决说“不”,让这种不良行为在校园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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