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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所开展“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外延主体追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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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志良  来源:  阅读:

为了进一步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常明所开展关于“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外延主体追索”专题的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由常明所副主任戴志良律师主讲。
培训前,戴志良律师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充分结合自身多年实务经验,从公司债权人合法利益保护的角度出发,系统性地梳理并精心准备了本次业务培训专题内容。本次培训中,戴志良律师主要围绕“追索必要性、可追索主体、追索路径、责任形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小案例、小题讨论等方式进行了互动交流。但对于“可追索类型”进行了简单介绍,并将在常明所后续业务培训中逐步充分展开。
通过此次培训,戴志良律师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公司债权人角度,帮助全体律师更全面了解了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相关主体可能面对的被追索责任及责任的方式,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公司债务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增强了大家解决公司债务责任主体追索的专业实务能力。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常明所将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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