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标题中提及的情况用法律术语描述应该为:职工违反公司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这种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吗?为此笔者将在本文中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使职工违反了公司的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能给公司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迟到早退是这类案件中比较常见但实际对公司无较大损失的情况,所以单纯的早退下班路上被机动车所伤后劳动者依然可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对自身情况评估没有把握也可就近寻找法律援助或者律师咨询。
直接的法律依据来源就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了: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即使职工有早退、晚走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只要他是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就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作为《劳动法》的一部分,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在工伤认定时,我们应当遵循向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毕竟,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需要得到更多的保障和关怀。
但有这个向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也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职工违反公司规定的性质和程度。如果职工的违规行为严重,对公司的工作秩序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或者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他在非正常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损害的,公司也是可以进行举证的。
在实操过程中律师是如何为此类职工进行评估的呢?首先,我们会依据证据材料体现的事实信息对职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个合理性判断。如果职工的违规行为只是轻微的、偶发的,并没有对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或影响,那么律师就可以着手更多地考虑他的合法权益,并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提供服务减少委托人的诉累。
总之,对于职工违反公司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作出是否能得到工伤认定的判断。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利益。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