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了“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两种不予处罚的情形。“轻微不罚”的意思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情形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企业如果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以争取宽大处理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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