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明动态 >> 文章正文
动态|周勇律师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解读新《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文明程度、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2023年5月1日,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提升一线执法队员对市容环卫工作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2023年5月19日、5月20日,周勇律师作为驻队律师分别来到戴埠镇综合执法局、上兴镇综合执法局,就新《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跟大家开展了一场专题讲解。

周勇律师从条例的修改背景入手,结合案例,就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原则和职责、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管理要求、垃圾分类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和大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习。

常明所城管驻队律师旨在通过为一线执法队员开展系列培训,能促进相关执法人员对条例内容有了更深地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以及依规依法履职能力。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最高院裁定 新股东对原..
·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得上访..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
·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
·不明确、不具体的诉讼请..
·政府会议纪要、讨论纪要..
·2015年5月1日之前行政机..
·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是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