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答:(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包括:(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例外情形: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 明:本网站部分资料为各方收集所得,其中摘录的内容以研究和普法宣传为目的。目前网站上有些文章未注明作者或来源,甚至标注错误、内容不完整等,此类情况出现并非不尊重作者及来源网站,而是因为有些资料来源的不规范、不准确。如您对被摘录的资料有任何异议,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撤下或作相应处理。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咨询电话:0519-809550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