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行政许可到期或需要变更,该怎么办?
答
行政许可事项到期,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声 明:本网站部分资料为各方收集所得,其中摘录的内容以研究和普法宣传为目的。目前网站上有些文章未注明作者或来源,甚至标注错误、内容不完整等,此类情况出现并非不尊重作者及来源网站,而是因为有些资料来源的不规范、不准确。如您对被摘录的资料有任何异议,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撤下或作相应处理。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咨询电话:0519-809550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