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
律师解读
随着社会进步、法律宣传力度,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已经很少,我们更提倡和接受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上述婚姻家庭禁止行为中最常见的是“婚约财产纠纷”,集中体现在要求返还彩礼、同居生活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款物返还等纠纷上。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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