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所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部致力于解决婚姻家庭矛盾、婚姻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等近20年,业务部始终秉承“法律与情感并行”的纠纷解决办法。
家事无小事,每一个人都离不开与家庭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更好地将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听取妇女的法律需求,常明所开展《婚姻家事问答》栏目,旨在更好地为女性同胞维护合法权益。
同居期间纠纷处理
同居期间怀孕生子或者终止妊娠,所产生的医药费用能否向男方主张?
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生子或因某种原因而终止妊娠,因此而产生有医药费用,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男方应该进行合理的分担。
同居期间,一方家暴,另一方怎么维权?
暴力伤害是一种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找帮助。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合理的费用外,在侵权行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其精神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反家暴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