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所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部致力于解决婚姻家庭矛盾、婚姻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等近20年,业务部始终秉承“法律与情感并行”的纠纷解决办法。
家事无小事,每一个人都离不开与家庭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更好地将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听取妇女的法律需求,常明所开展《婚姻家事问答》栏目,旨在更好地为女性同胞维护合法权益。
同居期间纠纷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能否要求分割对方的工资?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故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的工资无法得到支持。
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购买的财产?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有权就共同购买的财产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