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是公司对债权人的信用担保。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仍是股东最重要的法定义务。6月11日上午,常明所开展了“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及责任承担”的专题培训。
培训中,王俊律师围绕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确定注册资本需要考虑的因素、出资期限、股东出资、股东权利限制、认缴制下的股东责任及风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除名、抽逃出资与减资等内容展开详细阐述。
此次培训结合实务,让大家对认缴制下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保护、股东的出资责任与风险等内容有新的认识,开拓了民商事案件承办过程中的公司法思维,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角。同时,对公司股东在公司注册时合理设置注册资本、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等方面起到了警示作用。
声 明:本网站部分资料为各方收集所得,其中摘录的内容以研究和普法宣传为目的。目前网站上有些文章未注明作者或来源,甚至标注错误、内容不完整等,此类情况出现并非不尊重作者及来源网站,而是因为有些资料来源的不规范、不准确。如您对被摘录的资料有任何异议,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撤下或作相应处理。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咨询电话:0519-809550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