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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监管不力,水政负责人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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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俊英  来源:  阅读:

基本案情

2012年底开始,李某元擅自在揭东区(原揭东县,下同)云路镇棋盘村新堂下渡槽顶至宫前老溪底及周边土地进行非法洗沙活动。2013年10月15日至今,负责揭东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全面工作的被告人王某甲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使得该洗沙场排放的泥水、废渣等排入排洪溪,造成下游农业灌溉污染,村民反映强烈,2014年9月21日,被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今日关注》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

被告人王某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不履行其监管职责,使得无证洗沙场排放的泥水、废渣等排入排洪溪,造成下游农业灌溉污染,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甲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及其他请节,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解析

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包含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承担办理水行政许可或审批等职责。水政监察人员违纪违法环节主要集中在执法不严、疏于管理、或从中收受好处为他人谋利。

水政监察大队的职责是水务行政执法管理,对违反水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案现场李某元的洗沙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系违法开办。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揭东区水政监察大队对李某元洗沙场共进行6次巡查。最开始对出现的问题仅仅口头责令停业整顿,9月才对洗沙场进行查封。被告人王某甲没有对李某元洗沙场的违法行为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查处,监管不到位,既导致民众投诉,又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文案例只提供参考,律师解读不代表法律意见,如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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