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常明所赵梦云律师收到法援案件的当事人送来的“为民解忧、尽心尽责”的锦旗。
2017年,付某在任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背灰工作,但任某未能结清尚欠付某10000元的劳务工资。2018年9月10日,任某就该10000元向付某出具了欠条。付某经多次催要,任某始终未付。其无法,故其后向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赵梦云律师接受指派后发现,欠条载明的付某的名字与身份证载明的姓名完全不一致,两者除了姓以外,名完全不一样。经了解,付某在平时使用三个字的别名,故欠条载明的付某的名字系其别名,而非身份证载明的三个字的姓名。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欠条载明的该别名与身份证载明的姓名是否为同一人。赵梦云律师在第一时间与付某进行积极沟通,多方取证调查,最终判决支持付某的全部诉请。
常明律师一直坚持公益法律服务,尽心尽力地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解决燃眉之急。赵梦云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更是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过程中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