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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工伤| 第51期 什么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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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杰  来源:  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某些工伤待遇项目的依据。因此,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所在地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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