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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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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俊  来源:  阅读:

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书,是投资人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法律凭证,是一种权属证明,是股权的证明文件。


出资证明书必须于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上会记录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日期等信息。


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在核发的日期确实完成了出资,但是不是具备股东资格,还需要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其他材料来相互印证,仅仅靠出资证明书,是无法确定股东身份的。尤其是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很可能没有或者不能将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收回,所以,拥有出资证明书不能证明自己就一定具备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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