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明实务 >> 文章正文
法律尽职调查应该调查的主要内容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王俊  来源:  阅读:

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有无吊销或注销情形等。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如审批机关的审批、股东会决议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资产的价值等。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主要是审查对公司的存续与发展比较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合同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是否会影响合同约定的预期利益,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等。

六、知识产权

主要是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有无权利限制,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主要审查本次交易对员工有无影响,是否存在对本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出的费用,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八、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主要审查重大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上述调查不能涵盖法律尽职调查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同的交易,尽职调查的内容和重点均有所不同,律师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设计出不同的调查项目和调查程序,通过勤勉、认真的分析,将交易的风险充分地向委托方予以披露,以便委托人作出正确的决策。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最高院裁定 新股东对原..
·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得上访..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
·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
·不明确、不具体的诉讼请..
·政府会议纪要、讨论纪要..
·2015年5月1日之前行政机..
·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是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