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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案件一结 锦旗已到,当事人点赞常明所戴志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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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10月18日,两位当事人来到常明所,将一面印有“铁肩担道义 妙手著华章 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交到了常明所副主任戴志良律师手中,专程感谢戴志良律师四年来为了一个案件奔波劳累为其维权。


案件回顾

自2010年起,溧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及无力偿还银行巨额债务等原因,对外进行社会融资借款,自2010年至2014年期间,当事人杨小云向溧阳市某建材公司出借资金640万元。后至2014年底,溧阳市某建材公司公司告知当事人已无法归还众多公司债权人借款本息,且公司名下已无任何资产,全部资产已由常州中院拍卖并由江苏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取得。当事人杨小云等债权人认为,江苏某机械制造公司是溧阳市某建材公司为拍买其资产而设立的公司,实际是溧阳市某建材公司转移资产形成。


随后杨小云等委托常明所副主任戴志良律师,要求起诉追加江苏某机械制造公司对溧阳市某建材公司的杨小云等债务在接受资产范围内的连带清偿责任。戴志良律师接受委托后,就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围绕诉讼方式及法律依据在所内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于2017年10月以侵权责任纠纷案由向溧阳法院代理诉讼,要求江苏某机械制造公司对溧阳市某建材公司未退赔杨小云债权1100多万元(其中包括受让朱旭坤等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从2017年至2021年10月,审理程序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及重审二审,历时四年,最终获得胜诉,戴志良律师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年多的历程,案件虽有跌宕起伏,但戴志良律师凭借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坚持正义的信念深深地打动了委托人,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对于公平正义理念最好的维护和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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