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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献礼|常明所《民法典》宣讲团第十站—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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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溧官兵的法律服务,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扎实做好法律拥军工作,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7月30日下午,溧阳市司法局联合溧阳市退役军人事务所等,于驻溧武警某部开展 “安置政策及《民法典》进军营”活动,常明所副主任周勇受邀为他们做民法典专题培训,受到了全体官兵的欢迎。

专题培训之前,首先由溧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仲梅娟、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科长聂彬、周勇律师、司法局普法科工作人员汪郡为广大官兵赠送《民法典》等法治文化书籍。

然后,周勇律师结合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篇章结构、重点导读等方面,为广大官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不仅讲授了民法典编撰的总体情况,还结合广大官兵在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为大家举例说明条文的法律适用范围、指出了容易混淆的问题等等。

其中,他重点对“英雄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军婚保护”、“英烈的名誉权保护”进行解读,旁征博引,精彩纷呈。

此次活动,将法治课堂、法律书籍、法律咨询服务送进部队,增强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在军营中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O二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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