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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常明所《民法典》宣讲团第八站—江苏省溧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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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7月25日,溧阳市司法局联合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在江苏省溧阳中学开展了民法典进校园的专题活动。

常明所律师谭杰、谢叶凡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两位律师向在校师生发放了《民法典365问》等普法手册,并为前来咨询的师生详细地介绍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规。同时,向师生们宣传推广全生命周期法律产品。

本次举办的《民法典》进校园学习活动,是“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的具体表现。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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