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明动态 >> 文章正文
动态|常明所《民法典》宣讲团第七站--溧阳市社区网格员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网格员的法治理念,促使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优势进一步被群众认可,打造优质全能网格员,7月24日,溧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溧阳市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会暨网格员《民法典》专题培训,常明所副主任周勇律师受邀作民法典的统一培训,约有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开始,市司法局副局长仲梅娟作了培训会致辞,她鼓励大家认真学习民法典,争做溧阳市村居法制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然后,周勇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辅之以生动形象的案例,从重大意义、篇章结构、热点与适用这三个方面对民法典展开了阐述。他不仅讲授了民法典编撰的总体情况,还结合新增及修改的条文为大家举例说明条文的法律适用范围、指出了容易混淆的问题等等。其中,重点对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进行解读,旁征博引,精彩纷呈。

此次民法典培训,网格员们纷纷表示确实受益匪浅,对大家今后依法处理各类社区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最高院裁定 新股东对原..
·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得上访..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
·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
·不明确、不具体的诉讼请..
·政府会议纪要、讨论纪要..
·2015年5月1日之前行政机..
·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是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