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协议参照适用合同编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草案,民法典共7编,涵盖的内容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2021年1月1起,新的民法典即将开始适用,让我们就民法典中婚姻家事编的变化与大家一起做个梳理。
身份协议参照合同编
法律条文
《合同法》第2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464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内容变化
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分而发生的以身分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合同法》采用了列举表述法,除了列举的“婚姻、收养、监护”关系外,还包括与这些关系相类似的关系。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从不适用合同法到参照适用合同编,使得与身份有关的离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夫妻间赠与、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忠诚协议、收养协议等均具有参照适用合同编的空间。
身份协议参照适用合同编的改变,有助于在民法典背景下实现身份法和财产法的体系贯通,在不失身份关系特殊性的前提下实现身份法顺畅“回归”民法,更有利于对身份关系协议的多方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