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常明所周勇律师为常州首例“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刑事案件在线提供法律援助“云辩护”。
被告人朱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爆发期间,因不想上班,于2020年2月13日11时许,编造了其与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信息,并在同事之间进行传播,后通过微信上报给公司,造成了企业员工及其家属等人的内心恐慌和害怕,47名员工被居家隔离观察,企业因此停工4天。
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阶段,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在接到溧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2月27日下午周勇与周青青律师毅然前往朱某家中,当面询问案件事实情况,并为其提供涉嫌犯罪涉及的法律实体、程序上咨询、指导服务。
3月5日上午,溧阳市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云视讯系统,开启了疫情防控阶段特殊时期的互联网庭审。
庭审中,周勇律师根据庭前掌握的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发问,进一步明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结合庭审中查明的事实,有理有据地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编造虚假疫情,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基于本案质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且被告人认罪认罚,不持异议,辩护人也不持异议。同时,被告人具有相应的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情节,建议法庭根据本案涉嫌犯罪事实和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庭采纳了该意见,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