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明动态 >> 文章正文
动态|戴志良律师为事务所上“抵销权和解除权的行使要求”培训课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为增强律师业务技能,提高律师办案效率,2020年10月17日,常明所开展“抵销权和解除权的行使要求”专题培训,常明所副主任戴志良为大家授课。

戴志良律师从自己的案例出发,引出培训主题,随后,他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抵销权的行使、以物抵债协议、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被通知抵销和通知解除的救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同时以鲜活的案例分析、独特的思维视角深入剖析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引导大家透过现象看本质。

培训过程戴志良律师立足于实务专业技能,旁征博引,枯燥的法条辅以经典的案例,让所有听课者如临法学盛宴。为青年律师指点了迷津,有助于青年律师综合素质的提升。

会后,大家围绕培训主题展开热烈讨论,戴志良律师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专业的法律视角为大家答疑解惑,博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经过今天的学习与探讨,使得与会律师更新了知识储备,同时事务所将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强化专业性导向,促使事务所内部培训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律师团队更加专业、优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最高院裁定 新股东对原..
·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得上访..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
·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
·不明确、不具体的诉讼请..
·政府会议纪要、讨论纪要..
·2015年5月1日之前行政机..
·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是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