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顾问律师作用,强化使命担当,以优质服务为施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8月29日,常明所开展“施工企业法律讲座”,光明地产、茂盛建设等25家房地产、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了此次培训。
常明所主任宋永新在对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的同时介绍了常明所的宗旨及发展理念,并希望通过类似的法律讲座帮助顾问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少踩“雷区”。
讲座上半场由常明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部孙婷婷律师进行“项目负责人购买材料,施工单位是否担责”课题。孙婷婷律师基于全国裁判文书进行了大数据分析,随后选取了最高院、江苏省高院、常州中院、溧阳法院共6个案例和大家做了分享,并且从授权委托书、印章管理、项目监督三个方面向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下半场由常明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主任周腊梅律师从民间借贷纠纷的角度,继续分享了“项目负责人对外借款,何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不担责”。她首先对比了民间借贷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强调了其中的不同点,并且从法院裁判大数据、以判例说规则、四大抗辩策略、刑事风险探索四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随后从检索的全国相关12484个判例中,对比了各省份之间的裁判规则差异,总结了何处对企业保护力度大、何处对企业规范要求高。最后,周腊梅律师指出四点抗辩策略,和各施工单位分享了防范法律风险的最优路径。
与会人员均表示获益良多,热切期待下一次讲座的开展。常明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勇于创新,主动作为,逐步组建专业+特色的律师服务团队,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律所与企业的合作双赢。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