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是我国施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必经之路。近年来,在国内,业主以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展开项目投资,就必须保证固定的投资金额和固定的投产开始时间。为了避免传统分段承包模式的弊端,业主将项目的全部或两个以上的实质性阶段交给承包商完成,由承包商通过投标限定固定不变的包干总价,同时,业主也向承包商转移了工程施工中的大部分风险。
不过,很多人狭义地以为EPC专指EPC/交钥匙工程模式,也就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其实早在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就意识到EPC从广义上讲应该包括多种形式。那么,EPC模式到底包括哪些形式呢?
一、DB/设计建造
即设计-建造总承包(Design-Build,DB) ,是指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两部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其他工作由业主完成。
从国外实践来看,DB模式主要运用于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电力、机械、化工、石化、纺织、冶金等通用型、标准型工程。
二、EPC/交钥匙
即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或简称交钥匙工程(Turnkey)),是指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在交钥匙工程中,业主不提供具体的设计图纸,承包商必须根据项目的内容和业主的要求在参与招投标,在中标后要承担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营等全部工作,并且要保证试运营成功后才视作项目完成。该种模式既是国际建筑市场上的通行模式,也是我国相关部门主要推广的模式,该模式已运用于我国一些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建筑建设、大型石化合资项目、大型电站、化工项目等。
三、BOT/建造运营移交
即建设-运营-移交总承包(Build-Operation-Transfer,BOT),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特许专营权,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工程无偿移交给政府,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BOT模式自出现至今已有300年模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衍生出了BOOT、BT、BOO、BLT、TOT、DBFO、DBO这几种模式,各种模式涉及了不同的BOT操作方式,但基本特点一致,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相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这一模式主要适用于城市公共和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的共同点都是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而且可以通过运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