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明动态 >> 文章正文
常明律师助力“宪法宣传周” 普法宣传从未止步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办公室  来源:  阅读: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宪法宣传周’溧阳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在平陵广场拉来帷幕。

12月3日上午,常明所杜鹃、石昕、胡启鹏、谢叶凡、彭玉律师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通过向群众发放宪法读本、《普法宣传》手册的方式,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余年来常明律师助力“宪法宣传”,普法宣传从未止步,为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推进富裕美丽幸福溧阳建设添砖加瓦。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最高院裁定 新股东对原..
·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得上访..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
·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工人工..
·不明确、不具体的诉讼请..
·政府会议纪要、讨论纪要..
·2015年5月1日之前行政机..
·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是否..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