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也叫大烟壳,属于管制麻醉药品,长期服用会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还能使人体产生快感,逐渐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将罂粟壳熬制汤料添加在出售的食物中,招揽回头客。为此,已经有不少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9月6日下午,吴江法院内,随着法槌的落下,又有5名用罂粟壳熬制汤料的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罚,同时被判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这也是苏州首批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3月,付某和张某夫妻在吴江北厍摆摊卖面。随着天气变热,夫妻俩开始卖凉皮,但生意却不大好。他们听说凉皮里放入罂粟壳会很好吃,虽然明知国家禁止添加,但为了赚钱,夫妻俩还是回老家买了一袋罂粟壳带回吴江,每次熬凉皮汤时放一个大烟壳,加热煮沸,再将汤汁拌到一碗碗凉皮中出售,从中非法获利600余元。没多久,夫妻俩便被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获。无独有偶,在同一时期,郭某、雷某、王某在吴江黎里、平望等地经营的小吃摊或是羊肉馆里,将罂粟籽、罂粟壳熬汤汁后添加进凉皮或是羊肉汤中对外出售,非法获利。
经检测,这些汤汁中均含有“吗啡”、“可待因”、“麻黄碱”等对人体有害成分。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同时,被告人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三案中被告人分别被判令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支付6千至2.4万不等的赔偿款,并需在苏州市市级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款由检察院纳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
据该批案件审判长、吴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七一介绍,民以食为天,本次集中宣判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彰显了吴江法院为食品安全提供法律屏障的司法担当。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要求其严格守法经营,又对食品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进行了救济,同时也提升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