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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难逃法网,收购赃物小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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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蓉 朱晴文  来源:江苏法院网  阅读:

2007年12月6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板闸派出所来了一位报案人路先生,他声称自己放在淮安区玖珑汇商城地下车库的仓库里的东西被盗,共计价值二万多元。

经陆先生回忆,他在此之前是玖珑汇项目部经理。在11月份的时候,商城没有验收合格,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空调机房用的铝合金百叶窗密度太大,影响了空调散热,于是项目部决定拆除部分铝合金板,并将拆下的铝合金板放到地下一层的仓库里。一开始,工人们还按照路先生所说将铝合金板放到仓库里,后来几天,路先生较忙,并没有过问此时,工人们便偷懒将铝合金板直接放在了商城二楼。等过两天他们再来拆的时候发现铝合金板已经不见了,便认为被人顺走了,于是再拆下铝合金板便直接放到了仓库里。

路先生平日里因为工程事情较忙,无暇顾及仓库,等月底有时间了,他才去仓库看看,结果发现铝合金板全部不见了,并且还少了十几米的电缆线和四个电镐,而仓库的锁早已经被人破坏了。

就在民警立案准备调查时,案件出现了转机,派出所来了几位年轻小伙子要投案自首,称自己偷了东西。原来,这几个人就是偷了路先生铝合金板等物品的犯罪嫌疑人。经民警讯问,他们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这几个人分别是周某、马某、张某、周某某、单某、郑某,而他们正是玖珑汇商城的保安,利用夜里等时间竟盗窃作案八起,路先生一开始放在楼上铝合金板正是他们盗窃的导火索。

11月16日晚上,周某、马某等五人在巡逻的时候发现路先生放在楼上的铝合金板。也不知谁提议说这些也没人要了,咱们把拖走卖钱吧。一拍即合,几个人立刻将放在三楼的大约260斤左右的铝合金板拖到废品收购站卖了一千余元。当即被五人平分了,尝到甜头的五人并没有收手,而是选择了继续作案。到了第二天晚上,他们又将放在二楼的铝合金板拖出去卖了将近1300元。

后来路先生不再把铝合金板放在楼上,而是收进了仓库里,周某等人这才停止盗窃行为。可是等他们夜里巡逻至车库时发现,原来路先生将铝合金板放在了仓库里,并且仓库的锁似乎并没有锁好。欲望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他们又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仓库里。经过连续几次作案后,他们已经不满于足盗窃铝合金板,甚至又打上了光缆线的主意。每次去盗窃的时候都连带着将电缆线一起切割下来卖了。就这样,他们疯狂作案8起,共获赃款近7000元。直到路先生报案,路先生的妹妹猜测到是他们所为,并认为他们年龄太小便找到他们劝他们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然后本案中还有一位关键人物并没有出现,就是收废品的李某。他在得知涉案物品为赃物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经周某等人指认,公安民警将李某抓获。归案后的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经审理查明,周某、马某、单某、周某某、张某、郑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李某明知铝合金板、电缆线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仍欲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上结合案件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对几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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