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律师礼仪程度,是反映该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文明的“晴雨表”,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的状况。2018年6月9日,常明所利用周六时间,由事务所副主任周腊梅为全体律师进行《律师职业礼仪培训》。
培训中,周律师对律师职业礼仪的规范进行了系统授课,并详细阐述了律师职业礼仪的重要性,她从律师着装、个人礼仪、见面礼仪、公共礼仪、形态举止、尊辈有序、非礼莫言等工作中应注意的礼仪礼节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后,全所律师进行了讨论,彭富根副主任在讨论中称:“不学礼,无以立。”在现代社会中,礼仪作为一种文化,已成为时代共识的行为准则,体现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法律服务作为特殊的社会活动,必然要求律师具备良好的形象礼仪。礼仪塑造成功律师,礼仪彰显律所文化。其他律师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律师职业礼仪的规范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树立律师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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