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溧阳市新昌镇山南村委彭家坟村的蒋某委托其丈夫将一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扬善退恶仗义执言”的锦旗送到了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崔滇律师的手中,以感谢崔律师在为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优质高效的表现以及尽职尽责的精神。
蒋某自2008年8月份起与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食堂工作,负责买菜烧饭。2012年8月1日,根据某公司要求,蒋某的劳动关系挂靠在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再由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某公司,但其实际岗位与职务没有变化。
2015年1月31日,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某公司以蒋某不服从公司管理制度为由,单方面与蒋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停发了蒋某两个月工资。蒋某不服,由此引发讼争。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蒋某家境困难,指派常明所崔滇律师承办该案,崔律师接到该案后,首先以用人、用工单位违法解除、拖欠工资,最低工资补偿为由,先向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后又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经溧阳市人民法院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支持了申请人拖欠工资、最低工资补足以及加班工资的请求,受到蒋某的高度称赞。
受援人为表示对崔滇律师的感谢,特向他送来锦旗,这不仅是对崔律师的认可,更是对他工作的激励与鞭策。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