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当人们还沉浸在新春佳节喜跃之中时,溧阳市濑江花园小区周某将一面“服务民众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了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张建全律师的手中,感谢张律师为其处理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中刻苦敬业、尽心尽责的精神。
2014年12月,周某因在溧阳市某某食品加盟店(以下简称食品加盟店)上班时左手不慎被绞伤,双方未就周某的工伤待遇争议达成一致,经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张建全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张建全律师在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多次到食品加盟店、工商、医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尽快为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下达后,立即向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2016年1月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食品加盟店承担周某工伤待遇共计人民币250912.69元。因食品加盟店未能及时支付赔偿款且向溧阳市法院提出异议,张建全律师又为其代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及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使周某在2017年春节前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新年伊始获此荣誉,这不仅是对张建全律师新一年工作的激励,更是对常明所新一年工作的鞭策。2017年常明人将继续秉承“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的宗旨,为“七五”普法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