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常明律师事务所周腊梅律师,为增强其顾问单位溧阳市建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相关法律意识,于2016年6月7日为该公司50多名监理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周腊梅律师从监理基本工作、职责、刑事法律风险三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述。着重分析了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刑事法律风险。
理论授课后,周律师与听课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公司监理提出相关问题和案例请教周律师,均得到了周律师的详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溧阳市建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纷纷表示,周律师的法律知识培训,为监理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二0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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