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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所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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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根据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常明所合伙人王琴娥律师宣读了《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合伙人徐新斌律师对所内分工作出部署,动员会议后常明所全部律师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2016年11月29日,常明所合伙人周腊梅律师带领徐新斌律师、实习律师潘俊一行三人前往社渚镇梅山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委会法律顾问对接工作。

梅山村委会主任颜洪喜非常感谢常明所律师对该村的关心和支持,他希望常明所不仅能为梅山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普及民众相关法律知识,更能为梅山村村务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解决村内矛盾提供法律服务。

周腊梅律师表示常明所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梅山村法律顾问的职责,尽心尽力为梅山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村委管理创新、全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接当天,梅山村委会即委托常明所徐新斌律师办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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